镇江两级法院2017年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100件,为绿水青山护航

今日镇江讯  今天(5月29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京口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对2017年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

在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2017年镇江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100件,同比上升63.70%,其中刑事案件74件,民事案件317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16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593件;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083件,同比上升63.84%,其中刑事案件63件,民事案件317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14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589件。2017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受理和审结的数量均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镇江实施环境资源案件交叉集中管辖及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三审合一”机制。由京口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受理原由丹阳、润州及丹徒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及全市原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由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集中受理原由京口、句容、扬中及开发区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市中院行政审判庭集中受理应由中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会前,京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某某等人侵权责任公益诉讼案件。(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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