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慈善总会出台临时性应急救助办法

今日镇江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略,26日,记者获悉句容市慈善总会根据镇江《全市慈善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奔小康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了《句容市慈善总会临时性应急救助实施细则》。“临时性应急救助办法”的出台是对救助对象最大的帮助和关爱,帮助他们战胜困难,走出“阴霾”。

救助对象包括:少年儿童大病患者、白血病患者、肾衰竭(尿毒症)患者、红斑狼疮患者、获得有关荣誉的重大疾病患者、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和公益慈善活动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患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困难家庭。救助重点是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扶贫办核定名单为准,以下简称“建档户”)、特困职工(以总工会核定名单为准)。

救助标准:

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重大疾病患者(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红斑狼疮;恶性肿瘤;脑瘫),根据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省慈善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余下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孤儿为100%;低保户、建档户为80%;低收入家庭为50%。

低保户、建档户家庭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白血病患者,在化疗阶段,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省慈善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余下部分),由慈善资金救助80%,累计受助不超过5万元;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慈善救助;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慈善救助。

低保户、建档户成年人患白血病(含患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治疗阶段的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其他家庭成年人患白血病(含患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治疗阶段的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

低保户、建档户家庭尿毒症患者在透析治疗阶段每人每年救助5000元。

低保户、建档户红斑狼疮患者在治疗阶段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其他家庭红斑狼疮患者在治疗阶段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

相关荣誉获得者(含句容市的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奖章获得者等),本人因患重大疾病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慈善救助。救助标准: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2万元至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自费在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

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的爱心人士、志愿者及配偶和子女因重大疾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给予慈善救助。救助对象:个人累计向本市各级慈善组织捐赠10万元以上的;参加志愿者活动累计时间达到300个小时以上的(由市文明办出具证明)。救助标准: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金额在2万元至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自费在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

低保户和建档户家庭成员患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市慈善总会给予一次性2000元救助。其他困难家庭成员患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救助。(通讯员 居新  全媒体记者 徐科)

编辑:缪小兵

(作者: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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