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将首次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7月4日上午召开的十三届丹阳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获悉,丹阳将首次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

镇江市副市长、丹阳市委书记陈可可对该市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作出批示。他指出,十三届丹阳市委第四轮巡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及省委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丹阳市委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政治巡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紧抓住“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三大攻坚战”、基层党建、扫黑除恶、落实惠民政策等重点领域,着力发现和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巡察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各被巡察单位要解放思想、深化认识,体现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态度,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为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动丹阳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南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就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丹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仇洋强调,要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整体推进巡察工作;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新要求,全面提升巡察质效;要全面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为助推丹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据了解,根据丹阳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丹阳市委第四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其中丹阳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吕城镇辖区所有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他三组采取“一托二”的模式,对丹阳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局、统计局、交运局、财政局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通讯员  丹巡办)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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