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食药监窗口调整药品零售连锁政策 变更地址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从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了解到,为了确保到2020年我市所有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均能将执业药师配备到位,市食药监局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拥有远程药事服务资质的存量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申请变更经营地址时,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

另一个调整的政策是,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申请换证时,也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原有的远程药事服务资质均不再延续。

据了解,我市已于2016年起不再受理新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申请远程药事服务资质。为了确保到2020年我市所有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均具备执业药师,经过充分征求各辖市区局以及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意见,我市拥有远程药事服务资质的存量药品零售门店中,有迁址经营需求的门店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药品经营许可变更手续,未来一年内需要换发许可证的门店数量,与今明两年我市预期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的数量基本一致,我市调整远程药事服务审批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通讯员 于思远 全媒体记者 孙霞)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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