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高雪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今日镇江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政协原主席高雪坤(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雪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高雪坤,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雪坤利用担任昆山市城北镇党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淮安市副市长、淮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受让、工程承接、房地产开发、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雪坤,男,汉族,1955年7月生,江苏昆山人,1977年6月入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党校大专学历。曾任苏州市政协主席。

1974.12—1978.06,中国人民解放军54717部队战士、班长;

1978.06—1983.03,江苏省昆山县生化厂职工,巴城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巴城镇工业供销公司、工业公司工作人员;

1983.03—1988.03,江苏省昆山县巴城镇工业供销公司、工业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镇生产助理;

1988.03—1990.11,江苏省昆山县(市)张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0.11—1992.02,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

1992.02—1996.10,江苏省昆山市城北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

1996.10—2000.01,江苏省昆山市外经委主任,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市外经委主任,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

2000.01—2001.06,江苏省昆山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00.08—2001.05兼玉山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

2001.06—2001.07,江苏省昆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1.07—2005.07,江苏省昆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07—2005.09,江苏省昆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5.09—2006.08,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08—2007.01,淮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7.01—2008.04,淮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淮安工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8.04—2008.06,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淮安工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8.06—2009.01,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

2009.01—2012.05,淮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

2012.06—2017.01,苏州市政协主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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