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不惯乱停车,准大学生在6辆豪车上刻下“乱停”字样

今日镇江讯   “我的车子被人损坏了!警察同志,你们帮我查一查,一定要找出这个坏人。”“我的也是!”“还有我的!”我市某小区业主面对民警时连连叫苦。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七里甸派出所连日来接到多个报警电话,所有被损坏的车辆均停放在某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经民警调查,划车人是一名即将进入大学的高三毕业生。

据民警介绍,小区停车场内共有6辆汽车受损,且停车位置互相临近,皆被利器划伤,划痕遍布左右4扇车门,引擎盖和后备厢盖上均被刻上“乱停”字样,且受损车辆的前后雨刮器均被掰断,不知所终。

受损车辆均为名贵汽车品牌,包括奥迪、宝马、奔驰、路虎等,受损维修总额达到10万元,警方判断是一人所为。另外,受损车辆均未按规范停放在指定车位,有的甚至堵住了停车场的过往通道。

警方调取监控显示,嫌疑人为一名年轻男子,模样十几岁。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得到了男子的身份信息。民警顺藤摸瓜将该嫌疑人抓获。

据审查,嫌疑人为19岁的黄某,他是一名高三毕业生,暑假结束后即将踏入大学校门。他可以说是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孩子。近期,他发现地下停车场总有几辆汽车乱停乱放,影响车辆和人员通行,非常痛恨。前两天,黄某发现又有几辆汽车不按规矩停车,当晚他决定通过自己的“正义之道”对他们的违停行为进行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黄某已经年满十八岁,他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同时,他的父母也将因为他的不理智,赔付受损车主们的所有维修费用。

警方呼吁各位有车人士,严格按照规章驾驶、停放车辆,遵章守规不仅是个人守法需要,更是与人方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请广大家长对自己的孩子科学教育引导,拥有正义感是一件好事,但切莫由着性子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顾方泽 何鸿彬 沈湘伟)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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