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社社长等7名被诬告的干部15日获纪委“平反”

今日镇江讯  15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及时为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

被澄清的不实举报包括:对长沙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李鹏飞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不实举报,对雨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维宁勾结商人私分火灾赔偿款的不实举报,对长沙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卓不认真履职、调查结果不准确的不实举报,对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谭舟阻止信访人维权的不实举报,对浏阳市永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科在任官桥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强占村民土地和山林问题的不实举报,对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东屯渡中队中队长刘攀野蛮执法的不实举报,对天心区法院非诉执行局局长胡四佳以权谋私、用不正当手段拍卖当事人房产的不实举报。

通报称,这些案例中,有的因对损害国有资产收益的拖欠行为勇于说“不”而受到错告;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有的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敢抓敢管而受到质疑等。这些同志以自身的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将一些非法利益诉求、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为他们澄清事实、还之以清白,体现了各级党委和纪委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干部敢担当,难免会触碰一些人的‘奶酪’、得罪部分人,遭受质疑诬告。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只要是大公无私、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就要理直气壮、敢抓敢管,要坚信党组织是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始终坚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保护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引导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示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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