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国信嘉园小区 户主买的停车位还要收取服务费?

今日镇江讯    近日,家住丹阳城区国信嘉园小区的朱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前一阵子花了八万八千元买了小区的一个地下车位,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可是近日,他却因为没有交纳车位服务费而被物业拒之门外,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朱先生说当天他进小区的时候,被保安拦在了门口,说要缴纳每个月40元的车库管理费才可以通行。听保安这么一说,朱先生很是不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他已和开发商签订了车位购买协议,为什么又突然要加收车位清洁服务费了呢?这让朱先生实在有点想不通。他认为这车位的清洁费应该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面了,而且物业部门有义务对他进行提前告知,而不是等车子到门口了,才因没有缴纳车位清洁费被无情地拦在门外。
      据了解,作为物业部门,是没有权利自行收取任何费用的,只有代行收费权,然而朱先生所在的小区由于入住率低,目前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这笔费用,小区物业部门是受谁的委托收取的呢?收取的又是否合理呢?带着疑问,朱先生联系了物业。在电话里,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在交付的合同里,有该款项的收取告知。在费用一栏,确实有一个“40元每月”的款项,而这个40元标注的是“车位使用服务费”,物业部门告诉记者,向朱先生收取的40元车位清洁能耗费就是车位使用服务费。另外,物业部门解释说,物业管理费和车位服务费不是一个概念:车位车库是独立的,不是跟住宅一起出售的 ,因为不是住宅的配套设施  。
     那么,物业人员的这一说法是否合理呢?记者电话咨询了江苏灜尚律师事务所的王刚律师,他说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日常运行以及初级保养,车位管理费是独立于物业费之外的。他是物业部门向业主收取的在停车位使用过程中物业部门提供的照明、清洁、管理等服务费,这个在朱先生与开发商签订车位购买协议时已经进行了书面约定,另外,关于“40元”的收费标准,物业部门表示也已经在丹阳物价局备案,因此,这个40元的清洁费,可以说是收的合情合理。(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通讯员    吴琪  沈欣)


责任编辑:吴悠

(作者:佘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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