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向59家机关派驻12个纪检机构

今日镇江讯 为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日前,丹阳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新设立派驻纪检组12个,对丹阳59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丹阳市纪委派驻机构统称为该市纪委派驻某部门纪检组,由丹阳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丹阳市纪委负责。此次改革保留了丹阳市委市级机关纪工委(更名为市纪委市级机关纪工委),撤销了丹阳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市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丹阳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直属单位和垂管单位的监督。

据悉,新的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丹阳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驻在部门相关机构则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由机关党委负责)主要负责查处本部门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垂管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形成执纪办案的合力,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切实发挥党内监督的综合效应。(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佘记其 通讯员:丹纪轩)

编辑:金凯

(作者:佘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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