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镇江食药监局发布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今日镇江讯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节日,今天上午,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市食药监局针对“两节”期间的消费特点和季节特点开展了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进行通报,发布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据悉,本次专项抽检,市食药局共安排347批次食品抽检。其中淡水鱼虾、时令水果、时令蔬菜等食用农产品70批次,现榨果蔬汁冲调饮品、餐饮具等餐饮环节食品53批次,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食糖、糕点等生产流通环节食品224批次。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结果显示,合格337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97.1%。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8批次餐具洗涤剂超标或大肠菌群超标、1批次豆制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标签不符合标准。目前这10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进入核查后处置阶段。同时,全市食药监系统将继续分时段、分步骤、分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随着中秋节和国庆节到来,月饼等节日食品采购和婚庆宴席、亲朋聚会将迎来高峰,为保障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我市“两节”消费特点,镇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做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月饼的选购和消费

1、月饼在选购和保存时应特别关注。月饼是中秋节的传统时令性食品,种类繁多、风味各异,有广式、京式、苏式等不同地方派式,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口味进行选购。采购月饼应去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留好发票、收据。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购买单位食堂或店铺现制现售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问清楚保质期。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月饼。开封后未吃完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保存。

月饼含有丰富的油脂和糖分,不易消化,要根据人群身体状况适量食用。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以及高血糖、高血脂人群更要注意适量为宜。另外,坚果籽粒是月饼的常用原料,也是常见的过敏原,对坚果过敏的人群在食用前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以免误食引发过敏。

2、家庭自制月饼要谨慎。选择原料时要注意坚果、油脂等的新鲜度。在制作过程中,所有器具要与制作生鱼肉蛋类的菜板、容器等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焙烤时间要充分,以保证杀菌效果等。其中,焙烤类月饼如果当天没有食用完,要冷藏保存,从冰箱中取出再次食用时应用烤箱适当加热。未经焙烤、水分很大的果蔬馅、薯泥馅等软质月饼,最好当餐食用完。

3、网购境外月饼需注意。由于一些月饼的馅含有肉、蛋类成分,进出境受到限制。含有肉类、蛋等成分的月饼,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我国是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网络购买自制月饼时,一定要确认制作者具有网络食品销售的资质,对于网红月饼以及口味特别怪异的月饼,应谨慎对待。

(二)节日就餐注意事项

1、外出就餐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卫生信誉高的餐馆就餐。选择“农家乐”时应注意到证照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就餐条件、及餐饮消毒条件好的“农家乐”游玩。

2、家庭聚餐时的注意事项。应生熟分开,要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应慎吃生食,特别是生食海产品(如醉虾、醉蟹及其他生腌海产品);拒绝食用河豚鱼、织纹螺(麦螺);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避免暴饮暴食,加重肠胃负担。

最后,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吴悠

(作者: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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