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三包一靠”要认清,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后悔!

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今年以来丹阳市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对发现涉嫌转包分包挂靠的11个项目,均移送监察大队立案处理。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串标围标、借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违规变更等问题多发高发实际,丹阳市以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为切入口,确定住建、发改、财政等14个重点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履行职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自查后共上报各类履职问题92项,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排查出来的问题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并进行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各类问题75项。各部门根据反馈问题,上报整改措施共156条,每项整改措施均明确责任人员及整改期限,截止到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问题12项。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核监督暂行规定》,加强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审核监督管理,规范了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制止随意变更和违规变更,促进政府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同时,还加大监督检查。由丹阳市住建局组织建管处、招标办、城建监察大队等对辖区在建工程开展了专项大检查,共计巡查256场次,发现涉嫌转包分包挂靠11个项目,均移送监察大队立案处理。

工程建设中的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工程中一个非常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同、实务操作中的形式各异,这几者的关系不好把握,容易引起混淆。一旦区分不清,就会成为非法操作,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三包一靠”是否合法,如何界定?

合法分包和内包属于法律允许的经营行为,因此,对于合法分包和内包应认定为有效并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挂靠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对此,法律明确规定这三种行为无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在结算问题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20条的规定,转包、挂靠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按实际施工人的建筑资质等级结算工程款,但对施工人主张的工程结算中有关计划利润部分的请求可不予支持。根据实务中的惯例,违法分包合同的结算也可参照以上规定进行。至于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的行政、刑事责任问题,《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具体规定。

总结起来主要有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全媒体记者 张凤春 通讯员 方欣 束朝霞)

编辑:金凯

(作者:张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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