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来镇解读江苏省“科技改革30条” 一半为全国首创

今日镇江讯  今天(25日)上午,镇江召开“科技改革30条”宣传培训会议,邀请省科技情报研究所主任张华来镇宣讲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精神。

为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更好地将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即“科技改革30条”。内容涉及改革科研管理机制,扩大科研院所,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四个方面,30个条目。

“科技改革30条”中,50%为全国首创,亮点频现,比如: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中,给予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省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急人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允许省属高等学校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

企业自主研发并实施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由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给予同等力度资助;

对受市场风险影响、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已尽到勤勉和忠实义务的,经组织专家评议,确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可采取财政补助、风险补偿、社会资本引入等多种途径,继续支持其开展产业化开发……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让科技人员有信心、有恒心地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根据“科技改革30条”基本精神,对各项科研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配套政策措施的修订工作,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通讯员 卢永慧 全媒体记者 杨泠)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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