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红领巾印广告” 涉事小学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

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29日对“红领巾印广告”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涉事小学校长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称,近日,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红领巾、小黄帽印制广告事件引起媒体关注。对此,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责成丹阳街道党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查,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要求各学校深刻汲取教训,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

来源:新华社 记者 闫祥岭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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