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评议:凝聚正能量

◎王丰江

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依法监督职能,聚焦“推进重点片区环境整治”主题,重点对市公安局、环保局等7家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部门专项评议。8月,同时对市教育局、民政局、体育局3位局长进行个人述职评议。我市全面启动“7+3”评议,注重把人大的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有机结合,必将“述”出新常态、“评”出精气神。

“评议是良方”。评议是形式和手段,根本目的是帮助被评议单位突出专项领域,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整改落实。近年来实践表明,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专项评议,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有利于人大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评议是标尺”。如何对待人大评议,体现着我们干部的政治素质。作为市政府组成人员,在回顾总结履职情况、剖析自我、查找不足的基础上,将本人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促使我们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人大常委会对述职人员任职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使得人大任命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评议是纽带”。评议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当前,全市上下思发展、盼发展、谋发展的热情很高,抓发展的干劲很足,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良好势头。开展评议就是围绕发展中心,坚持从正面出发,从促进工作出发,从维护团结出发,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一种正常的协调沟通机制。所评议部门尤其领导干部要“放下干部身段,拿出学生谦恭”,勤听“民声”、常知“民意”,善近“民心”,通过部门专项评议和个人述职评议,真正“述出创新发展新常态,评出凝心聚力精气神”。

“评议是展台”。评议是展示工作、提升形象的生动舞台。开展专项评议和述职评议,既是部门作风改进、个人工作提升的过程,也是部门单位和被任命干部在人大、在人民群众面前展示新业绩、提高影响力的极好契机。同时,根据有关规定,部门专项评议结果和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结果,将一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和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体系,这也将充分印证各自所取得的成就成绩是否真实过硬。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联络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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