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颁布两年 镇江贯彻实施取得成效

今日镇江讯 记者日前从市法制办了解到,《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年来,市县(区)两级食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密组织、科学实施,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以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

据介绍,市县(区)两级食品监管部门按“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把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列入对辖市区局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确保监管到位。市政府制订出台《镇江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市食药监局制定了小作坊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市县(区)两级食品监管部门多次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共计18场次534人次;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共计26场次213人次。京口区政府投入30多万元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句容市政府在该市的郭庄镇试点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集中区内小作坊共有15家。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印制了食品小作坊登记手册发放到经营者手中,对登记证的申领流程以及日常管理予以指导。(通讯员 王涤非 全媒体记者 笪伟)

编辑:贺莺

(作者: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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