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建筑企业试行新版信用评价标准 加分项优化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镇江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体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市将从2018年第2时段信用评价起施行新版信用评价标准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

是指对建筑业企业在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的各种优劣信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并将计分结果应用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建筑行业日常监管,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

此次出台的新版信用评价标准,依托“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以往承接工程项目情况、表彰情况、批评处罚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对社会公开并应用于招投标环节,从而真正实现建筑业市场与项目建设现场“两场联动”。

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等组成。企业基本信用得分和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之和扣去日常监管信息扣分,即为企业信用考核总得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发包的,应当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小型项目是否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由招标人自主决定;其他类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可以参照执行。

“相较于上一版,新版信用评价标准主要是在加分奖项设置、综合大检查得分应用等几个当面进行了优化。”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版信用评价标准在加分奖项设置方面进行了优化。

尤其是提高了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个国家级奖项的分值,以促进本市建筑企业积极参加评先评优,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此外,新版信用评价标准还在综合大检查得分应用方面进行了优化,将原来的综合大检查得分直接应用于信用分调整为乘以地区系数后再应用于信用分,“这主要是为了减少各个区、市因为地区差异造成的得分不平衡。”

新版信用评价标准继续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镇江市建筑施工的企业,均视为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诺诚信经营,承诺接受国家、省、市相关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约措施,违者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连续两年信用考核一直在全市前10名以内,并且经联合征信在其他领域无失信信息的,将被认定为诚信红名单,录入法人信用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宣传。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建筑施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将作为失信信息录入镇江市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双公示”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作为江苏省三个最先试点应用的城市之一,镇江市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创建于2012年,经多年不断优化提升,目前,已有754家企业4247个工程项目纳入信用平台监管范围,全市建设领域基本实现信用信息应用全覆盖。

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陈生

图片摄影:辛一 季翔

编辑:陈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