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 全市法院积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工作,日前,“全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推进会”在丹阳法院召开。记者了解到,市中院民一庭及丹阳法院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努力。我市丹阳法院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开通并上线试运行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由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并录入平台,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由法院专人负责录入。

到目前为止,平台实现录入案件200件,结案156件,余44件未结,实现在线网上开庭1件,一键理赔1件。在结案的156件中,调解成功152件,调解不成转入诉讼4件,调解成功率98.1%。申请调解金额近560万元,达成调解金额525余万元。2018年,诉讼案件明显下降。

方便群众,多方联动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介绍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直居高不下,“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的推出就是为了方便群众、提升工作效率,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处理体系,开展一体化平台改革试点既有现实需求也有实践价值。平台“一站式”处理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有很多地市法院前来学习,在2017年省院召开的中院院长会议上,也曾作专门经验介绍。

我市法院在试点工作中进行多种尝试,以丹阳法院为例,法院指定民四庭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专人负责平台的建设和推进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工作,制作二维码、宣传小册等调动当事人、人民调解员委员会、保险公司主动运用平台的积极性。平台的运转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法院积极主动进行协调,与公安协调开放事故责任认定数据共享;与司法局协调确定人民调解员;与保险公司协商统一赔偿标准,并嵌入到平台及微信端小程序赔付计算的本地标准,方便达成调解。同时,督促保险公司上线平台,目前人保丹阳支公司已能实现一键理赔。此外,法院牵头,联合公安、司法、保险行业协会,发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参与

为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我市法院积极进行“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的宣传,一方面在新闻发布会介绍改革试点,通过不同媒体扩大影响力,介绍平台的独特优势,广泛凝聚共识。另一方面,也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宣传,目前已制作了公众号阅读文章、宣传展板、宣传手册满足对不同层次当事人的宣传需要。同时,针对交通事故处理点分散的现实情况,法院还派员进驻交警中队进行现场宣传,指导当事人主动运用平台,从源头加强引导。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也存在当事人、代理人主动参与性、积极性不高的情况,有的当事人、代理人还习惯于传统的线下处理模式;有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大多交通意识差,年龄较大,运用平台的能力较低;还有的当事人认为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无必要学习平台操作。

此外,也有当事人认为,平台操作中必填项目多,证据需要一一标明上传,耗时较多且有点繁琐。针对这些情况,我市法院目前有专人负责平台的推进,在实际运行中,还负责收集交警、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平台运行反映的问题,积极向平台开发公司反馈,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时及时跟进“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殷建平表示,为做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工作,全市法院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保险、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鉴定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进一步统一全市道路交通纠纷赔偿项目的具体赔偿标准,使得平台对外公示的赔偿标准与裁判、调解标准达到完全一致,以公开化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方便快捷解决当事人的诉求。

同时,加大对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的司法指导和把关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现场指导等方式增进社会公众对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认知和运用,并收集群众、媒体、社会人士对该平台的建议和意见,不断研究完善。

“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的建成,将纠纷化解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统一赔偿标准,纠纷解决全流程公开、阳光化处理,更透明、更权威,鉴定机构在线鉴定、接受评价,压缩、消除黄牛的生存空间,群众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有效维护其人身权和财产权。让人民群众在便捷高效中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促进类案同判的实现,为互联网时代的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全媒体记者 谢勇 全媒体通讯员 常文金)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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