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立之人盗窃“自戕” 竟是为逼其父“认错”

今日镇江讯 因与家人吵架,为使其父亲后悔向其“认错”,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某竟通过盗窃的方式“自戕”。日前,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张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但此时,面对意料之内的刑罚本应“志得意满”的张某又心生后悔,一审判决后,他又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随后,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得知一审量刑合法合理,于是只得撤回上诉。

这个离奇故事的主人公张某是位“80后”,他辍学后先待业在家,稍长就在各处打工。现年过而立,上有仰事之父母,下有俯蓄之妻子。如此生活境况,本应成熟理性,没想到在一次因琐事与父亲吵架后,张某一气之下竟选择去服装店偷东西,想通过自己被判刑来让家中老父向其认错。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在调查中发现张某并非首次作案,他还有盗窃前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张某的供述中,其盗窃前科的犯罪动机也是与家人吵架。截至其被抓获,张某共作案四起,盗窃所得计人民币1万多元。

已过而立之人,本应是成熟理性的年纪,却在处理家人关系时仍怀有“巨婴”心态,如此反差令人唏嘘。承办检察官提醒,为人父母者,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应疼爱而不溺爱。既要重视孩子的身体健康,也不要忽略其心理教育,一定要重视培养子女的担当意识,争取做个对社会、家庭都有益的人。 (通讯员 许振星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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