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规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办学行为

今日镇江讯 昨天,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办学行为的通知》,旨在准确把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质和教育服务功能,切实做好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要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通知》明确,我市各地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满足青少年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原则上不能从事中小学学科类(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培训;重点规范与学科知识类有关联的培训;集中整顿校外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

“要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不得留作业,对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必须立即停止。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未经学校同意和教育人事部门备案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必须立即停止其承担的教学任务。对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必须立即退费整改。对存在虚假广告、招生宣传不规范、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培训的,必须立即停止。

据悉,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办学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对不适宜青少年参与的活动项目和服务内容等要坚决予以清除。(全媒体记者 胡冰心 通讯员 唐守伦)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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