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野生蛇违法 男子却以此牟利

今日镇江讯 句容一男子明知狩猎野生蛇违法,为从中获取利益,仍多次收购野生蛇,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日前,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汤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因为林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经常到各个村上检查和宣传,生活在句容郭庄的村民都知道野生蛇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不能捕捉,汤某也不例外。而事实上,自1997年起,汤某就开始收购他人在野外捕捉到的蛇,因为长期做这项“生意”,他自然积累了不少老客户。

2016年9月到2017年6月期间,南京刘某、吴某、句容唐某等人多次来到汤某家中,向其出售野生蛇。除了等卖家上门,汤某也主动去市场上收购野生蛇,2016年5月到2017年5月期间,汤某在句容后白菜场多次收购魏某、罗某等人非法捕捉的多条野生蛇。这些收购的蛇一经汤某转手,便可卖出更高的价格。

去年6月16日,句容市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非法捕蛇的线索后,该大队将线索移交至句容市公安局。汤某收购野生蛇的事情至此败露。随后,侦查人员在汤某家中依法搜查出写有卖蛇交易记录的账本4册。

侦查人员协同句容市农委对汤某供述的野生蛇的存放地点做进一步检查时,查获各类野生蛇共计460条。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汤某收购的野生蛇中,乌梢蛇、短尾蝮蛇、赤链蛇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侦查人员经依法登记保存后已将野生蛇放生。(通讯员 杨蓓 许文娟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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