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可“就近办”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临近年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进入高峰期。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可就近到各区社保中心办理。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9年社保费,月缴费基数为3125元至6645元之间分为九档,养老保险费全年缴费7500元至15948元(月缴费625元至1329元),医疗保险费全年缴费4312.56元至9170.16元。统一通过社保卡由银行代扣缴费,以银行成功扣款的资金流水作为缴费凭证,社保中心不再提供缴费专用收据。扣款顺序为先医保后养老,养老保险费每月10日按月代扣,医疗保险费每年12月代扣次年全年费用。

还未缴纳2018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当年养老保险费(7056元)和2019年医保费存入社保卡,以便相关银行代扣缴费。2018年养老保险费12月10日扣款不成功的,可在12月21日前到市或各区社保中心窗口人工缴费。

接上级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缴费年度内(每年1月-12月)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以往年度中断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按实累计计算。自2019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以往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市区中断参保人员补缴往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财政补贴政策停止执行。(通讯员 王翔  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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