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镇江市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获赠锦旗

今日镇江讯  日前,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某的女儿专程从浙江永嘉县来到市检察院,就其母获取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一事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赠送锦旗并表示感谢。

去年9月16日,为阻止被告人徐某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被害人王某某项背部、胸背部被徐某用刀砍至重伤二级(另一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去年11月29日,该案由丹阳市公安局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并于12月28日转至镇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检察院审查发现,被害人王某某及其丈夫家住山区,靠务农、打工维持生计,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被害人王某某重伤后失去劳动和生活能力,需要靠家人长期在身边照顾。更为雪上加霜的是,王某某及其家人已支付10余万元医疗费用,但对于后续医疗所需的巨额费用则无力支付,而故意杀人的徐某则家境一般,并无赔偿能力。得知上述情形后,市检察院除依法于今年5月22日以故意杀人罪对徐某提起公诉外,还决定给予本案被害人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并为王某某争取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8月20日,被告人徐某被镇江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16日,王某某之女到该院领取了雪中送炭般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感谢检察机关的关怀,王某某还特地嘱托其女向该院赠送了一面书写着“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锦旗。

近年来,镇江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同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于今年4月在全市开展了“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17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总额53.12万元,同比上升28.6%,单笔救助金最高达8万元,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温度。(通讯员 戴婷婷 高光治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贺莺

(作者: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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