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40年 镇江再出发】党务公开 :推进民主监督的“阳光工程 ”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底,中央正式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新时代党务公开工作的“四梁八柱”正式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早在2004年2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牵头,把党务公开作为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据当时的《镇江日报》报道,市委决定选择丹阳市作为全市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党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三个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涉及其他方面可以公开的事项。

据市委法规室负责人陈文博介绍,在丹阳市先行试点,选择3个乡镇和卫生局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明确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最大程度向党员公开。

丹阳市试点党务公开成效如何?据新闻媒体报道,推行党务公开的好处在丹阳已经日趋显现出来,例如,丹阳延陵镇在集镇对接丹西公路的道路建设中,涉及拆迁户39户村民住房,镇党委以党务公开为载体,大力宣传党委的决策和交通建设的意义,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将群众关注的房屋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所有项目,一户一户在公开栏上予以公开,有反映或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并在公开栏上反馈,将整个拆迁工作透明化、公开化,从而完全消除了群众担心和疑虑,没有出现一起因群众上访而影响施工进度问题,整个拆迁工程仅半个月就全部结束。

为此,在丹阳试点基础上,市委于2004年7月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选择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5个市直机关部门,以及14个镇(街道)作为扩大试点单位,从不同层面探索实践党务公开。同年11月,市委在各市、区委、乡镇(街道)以及市级机关部门全面推开党务公开工作,全市先后设立党务公开栏1981个,触摸屏129个,局域网182个,互联网站108个,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全覆盖。

同时,针对基层党务的特点,探索实行了依申请公开、村级党务民主听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等更为灵活的公开形式。2006年起,在市、县、镇三级探索建立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制度,让党代表直接参与党内有关重要活动,了解和监督党委的重大决策、工作开展和自身建设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起到了很好效果。

为确保党务公开自上而下统一规范,2007年起,在丹阳市试点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在试点基础上,市委统一编制《辖市区委党务公开目录提纲》和《市直机关部门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各层各级结合实际参照执行。2011年5月,市委印发了《中共镇江市委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同年12月,市委党务公开网站开通,网站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实施监督等为一体,包含“班子建设、重大决策、干部工作、关注民生、反腐倡廉”五个信息栏目,和“党委新闻发言人、依申请公开、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监督信箱、满意度评价”六个互动栏目,体现了“让党员群众知情、欢迎党员群众参与、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的专业特色。到2012年形成了市级机关部门、辖市区委、辖市区机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五个层面党务公开目录。同时,探索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党建目标管理,与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相挂钩,确保党务公开目录落到实处。

镇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也引起了上级领导和组织的重视以及社会的关注。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推进党务公开进程。时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在镇江调研时,高度赞扬这项工作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创举。中纪委党风廉政室的同志在镇江调研党务公开工作时,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中央纪委组织首都部分专家学者就镇江市开展党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了专题研讨,认为这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是明显的:推动了各级党组织工作任务的完成,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更为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为密切,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更为严格。

经过8年的探索推进,我市党务公开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作体系,2008年我市被中纪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之一。2013年,市财政局党组、丹阳延陵镇党委、扬中三茅街道滨江村党委、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党委、京口四牌楼街道党工委、镇江供电公司党委被江苏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江苏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

可以说,我市在推进政务、村务、厂务“三公开”的同时,探索出了一条党务公开的镇江路径。

进入新时代,党务公开工作也踏上了新的征程。根据2017年底中央正式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市委于2018年9月17日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及组织保障、监督与追责等进行了规范。

市委书记惠建林明确指出,党务公开是深化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各层各级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等从严把关,积极稳妥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我市党务公开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相信随着党务公开这项“阳光工程”的不断推进实施,我市党的建设将不断得到加强和深化,也必将会为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媒体记者 胡建伟)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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