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苏鲁省界与江苏5座跨江大桥收费站取消

12月28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南京举行取消高速公路苏鲁省界收费站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目前,我省取消高速公路苏鲁省界收费站、5座跨江大桥收费站的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28日下午3:00正式实施,车辆通过苏鲁省界和5座跨江大桥时,可按路段所设标志规定的速度正常行驶。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江苏、山东作为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的首批试点省份,在2018年底前取消两省交界的全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具体包括G2京沪高速、G15沈海高速、G25长深高速、G3京台高速和S69济徐高速等5个苏鲁省界收费站。同时,为促进跨江两岸社会经济交流和融合发展,方便两岸百姓出行,江苏主动取消江阴大桥、苏通大桥、润扬大桥、泰州大桥和南京四桥这5座跨江大桥收费站。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省界处原有的正线路面收费设施将逐步拆除,在省界附近设置虚拟收费站。ETC车辆仍然可以不停车驶入和离开高速公路,实现“分省计费、分省收费,自动扣费”;非ETC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时需要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在驶出高速公路时需要在出口收费站交还通行卡并交纳全路程通行费,实现“分省计费、统一收费”;在通行省界时不再需要停车交卡、交费和领卡,而是直接通过。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公路收费站特别是省界主线、跨江大桥等收费站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随着高速公路不断成网成环,社会公众对于公路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纵观世界各国公路收费模式和发展应用情况,无站多车道自由流收费是发展方向。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峰表示,此举能够有效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让高速公路车流更加顺畅,从而减少燃油消耗和时间成本,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让人民群众的出行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蔡任杰介绍,取消苏鲁省界收费站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一次重大变革,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紧扣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不断深化高速公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缓解重大节假日交通拥堵状况,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让公众出行变得更有品质、更有温度。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重构,需要结合技术支撑、运营服务保障等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有序推进。据了解,下一步,将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9年扩大试点范围,并总结形成适用于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运营管理政策和技术方案,从2020年起在全国逐步推广。 

热点问题解答——

问:有没有计划取消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就像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一样,实现无站多车道自由流收费?

答:下一步,将在深入有序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同时,密切跟踪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情况,适时在公路收费领域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后,如果用户通行多省,有问题该如何投诉?

答:用户可拨打沿途任意省份的客服电话,ETC用户还可拨打ETC发行方服务电话投诉。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是否一定要安装使用ETC?

答:从方便快捷、节能环保等角度来看,鼓励用户优先通过安装使用ETC快速通行高速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未安装ETC车辆也可通过在高速公路入口领取卡、出口还卡交费的方式通行。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用户原有的卡和车载标签有何变化,如何使用?

答:无变化。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时不停车通行,在通过省界及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时实现不停车缴费。未安装车载标签的ETC用户在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时,与现金用户操作流程相同,需要领取通行卡进行路径标识,其ETC卡仅做为电子钱包使用。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非ETC用户如何通行?

答:非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直接不停车通过省界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时在出口收费站交还通行卡并交纳全路程通行费。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使用通行卡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通行卡要和车辆对应,一次通行必须使用同一通行 卡。二是通行卡要妥善放置于对应车辆内,不得故意遮挡或屏蔽。 三是持通行卡的用户在高速公路出口交费时要交还卡。四是通行卡丢失或人为损坏,需在出口收费站赔偿通行卡工本费。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如果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发现通行卡丢失或者失效,将如何处理?

答:如果通行卡丢失或人为损坏,用户要主动告知收费员入口收费站名称、途径路段等信息,收费员核实情况后收取通行费。用户需赔偿通行卡工本费。

问:通行途中卡丢失了怎么办?

答:建议选择就近高速公路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在出口收费站主动告知收费员入口收费站名称、途径路段等信息,便于收费员快速核实计算通行费。 

问:不同省份分别出台了一些通行费减免和优惠政策,车辆跨省行驶时,是否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答:各地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严格在本省(区、市)范围内执行。试点区域内,超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规定通行费减免及优惠范围的车辆,在跨省行驶时,按照行驶地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执行办法由试点省份协商确定。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省界是否还需要检查?

答:取消省界实体收费站后,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综合利用原有省界收费站区域,对公路通行车辆进行抽查或者检查,消除相关违法行为。 

问: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小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还是以驶离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吗?

答:在目前的试点区域,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如果ETC车辆的车载设备发生故障或者通行卡出现问题,没有路径信息怎么计算和收取通行费?

答:驾驶员应提供入口收费站、通行路径等信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实后,按照实际通行里程计算通行费;驾驶员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或经核实信息不实的,按照路网可达最远站点间收费里程计算。未完成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的省份,按其现有规定确定省内计费路径。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可否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交纳通行费?

答:移动支付方式是现金支付方式的有效补充。取消高速公 路省界收费站,不影响移动支付正常使用,用户仍可以在支持移动支付的收费站使用移动支付方式交费。 

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如何获取通行费票据?

答:获取通行费发票的方式保持不变。用户使用ETC(或用户卡)支付通行费的,可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即“票根”APP、小程序、网站(网址:www.txffp.com)获取电子发票;用户使用现金缴费的,可在出口收费站获取实交费用的纸质票据。

来源:交汇点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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