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出“减负17条”,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

“从1998年开始到今年6月底,江苏已经累计为企业减负达到1810亿元,预计到今年底将达到2130亿元。这也是江苏第三次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降成本政策,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8月28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江苏在企业“减负”上做出的成绩,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如是说。

交汇点记者注意到,《意见》里的17条举措,牵涉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20多家政府相关责任部门,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用能成本和物流成本等问题,一对一给出了解决方案。

中介协会告别乱收费

一家化工公司准备上马一个100多万元的项目,被当地安监部门要求去一家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收费要20多万元。企业去有关部门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评定安全等级居然是看交钱多少,5万元一级达标,3万元二级达标。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奇葩的中介、协会乱收费现象,随着《意见》的出台将得到有效缓解。

王志忠表示,针对当前由于市场竞争不充分,而造成的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收费名目较多、价格普遍偏高的现象,针对部分省级以上协会仍然存在的要求企业提供赞助、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情况,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范围和治理重点。“以治理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按照“谁主张谁付费和谁收益谁付费”原则,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和《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意见》明确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并由审批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并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

高层次人才有“红包”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如何留住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对企业自身发展会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减负”《意见》的第12条,可以说是对高层次人才发了一个大“红包”。

据王志忠介绍,有企业反映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比例高导致实际收入低,而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愿意给予奖补但苦于没有政策依据。因此,依据江苏人才新政26条相应条款,《意见》提出加大引才奖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江苏为何再三“减负”?

交汇点记者了解到,这已经不是江苏第一次提出为企业“减负”。去年,江苏曾先后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加上8月14日印发的这份《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共计52条“减负”新政。

王志忠表示,虽然江苏为企业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新变化,需要更大力度地释放降本减负政策红利。

“前两轮降成本意见实施以来,企业普遍反映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但在营改增、中介和协会收费、政府性基金、五险一金、电价、企业职工培训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企业的获得感并不很强,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营造更为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基于上述考虑,有必要在已经实施降成本系列举措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王志忠说。

交汇点记者 华夏

编辑:金凯

(作者: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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