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民政局原副局长陈新因滥用职权、受贿获刑三年十个月

 今日镇江讯    日前,镇江纪检部门发布消息,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对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丹徒区民政局原副局长陈新(乡科级副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作出判决。法院以被告人陈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来源:新华报业网

责任编辑:吴悠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