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田志虹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近日,经镇江市委批准,镇江市纪委对镇江市丹徒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田志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田志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扭曲“亲”“清”政商关系,把权力当成谋私工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收受服务对象及下属礼金、购物卡,接受旅游安排,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同时田志虹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经营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

田志虹身为政府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镇江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镇江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田志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清廉镇江网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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