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树引发邻里纠纷 执行法官出面化解多年“恩怨”

今日镇江讯 “贺法官,谢谢您!要不是您今天帮忙做解释,这树枝还不知道哪天才能砍了呢!我家这屋子,这回可算是能‘重见天日’了!”新年伊始,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法官贺刚就执行了一起“特殊”的案件。

原来这起案件的标的物并不是金钱财物,而是一棵大榆树的分枝。今天(1月8日)下午,贺刚告诉记者,榆树是案件被执行人殷某与她的丈夫很多年前种下的,现在早已枝繁叶茂。可榆树的生长却对殷某家隔壁邻居邱某的住房造成了严重影响:日益长高的榆树不仅影响了邱某家房屋的采光,还在房顶上生根发芽,长成了小树苗,影响了邱某家屋顶的安全。在与殷某一家协商未果后,邱某将殷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殷某将影响邱某房屋的榆树分枝砍去。

案件生效后,殷某却迟迟没有“砍树”。眼看着榆树越长越繁茂,自家屋子的光线被遮得严严实实,白天完全晒不着太阳,邱某无奈之下决定申请强制执行。

1月7日下午,在执行员贺刚的见证下,邱某找来工人准备砍去榆树的分枝。正准备开动时,听到消息的殷某和家属赶来现场,并喊到“不能砍!这棵树是我们家的,你们凭什么砍!”双方在树下激动的大声吵了起来,贺刚立即制止了双方的争执。

解铃还须系铃人,贺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对殷某进行劝说,在贺刚的释法劝导下,殷家人终于松口,同意“砍树”。

忙碌了一个下午,临近5点时,工人们终于将榆树的分枝砍下。邱某在自家屋里感受着“久违”的日光,对贺刚再三表示感谢:“今天还是新年第一周,树枝也砍了,这也算新年开了个好头!贺法官,真是谢谢您!”

贺刚表示,“虽然此案标的物不是钱财,当事人的不配合也给执行带来了一定难度,但我们依然全力以赴,努力做到了保障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任偲佳)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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