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令”出台半月 有人卖烟花爆竹被拘

今日镇江讯 今年元旦起,我市实行指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者也将面临重罚,可是仍有个别人顶风作案。昨天记者获悉,丹阳南环路派出所在锦尚名都小区查处一名销售爆竹违法行为人以及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

据了解,12日晚上9点40分许,南环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锦尚名都小区某幢二单元门口有人燃放鞭炮。民警赶到时,燃放现场只留有鞭炮残留物,没有发现燃放人员。民警随即调取小区监控查看,发现有一男一女燃放鞭炮后返回家中。当晚,警方便将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何某和张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面对警方询问,何某和张某承认了当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何某和张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随后,民警当晚根据线索,查获销售烟花爆竹的刘某(女)。警方经过调查得知,刘某在明知没有获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的情况下,仍在自己位于锦尚名都北大门附近经营的水果店内,以8元钱的价格向张某销售一小节鞭炮。当晚,民警又在刘某租住地查获尚未销售的6卷鞭炮。

由于刘某违反相关法规,违法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全媒体记者 景泊 佘记其 张斌)

编辑:胡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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