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条帮扶措施覆盖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生活—— 江苏城市困难职工得到政府全方位救助

将失业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纳入一次性创业等补贴政策范围、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大病保险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到10个百分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各阶段教育中均可得到政府救助、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5度……日前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用22条“贴心”帮扶措施为城市困难职工编织了一张帮扶保障网。

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是我省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一役。由省总工会牵头11家单位联合制定的《意见》,实现了工会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与政府救助政策的有机衔接,发挥出了政府救助政策的兜底作用,推动形成政策合力,让更多困难职工家庭都能“沐浴”在政府救助政策的“阳光”下。

《意见》明确,对纳入县级以上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实施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生活等专项帮扶救助和法律援助,对县级以上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省总工会相关人士解读说,我省制定的帮扶政策涵盖了困难职工家庭各方面需求,政策覆盖面由特困职工延伸到了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针对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的不同需要、医疗保障的不同层次、子女教育的不同阶段、生活困难的衣食住行、法律服务的不同诉求都有针对性的救助政策,实现了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全过程关注、全时段关爱和全方位帮扶。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城市困难职工的帮扶关爱堪称“无微不至”。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为落实困难职工家庭的医疗保障,《意见》制定的帮扶措施多达7条,是所有帮扶大类中措施最多的。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如果是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将由财政全额资助。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改革将全面推行,就医时减免住院押金,出院时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同步即时结算,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教育救助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各个教育阶段。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可享受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的学前教育政府;就读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优先得到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到了高中阶段,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将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帮扶措施还“瞄准”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难题。《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及时将特困职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发放物价补贴。特困职工家庭与城市低保家庭同等享受粮油补贴和园林景点门票、区域内公共交通费用补贴,以及殡葬服务收费优惠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困难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予以贷款贴息。支持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重大疾病的治疗以及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生活费用支出。

打官司也是部分困难职工家庭绕不开的烦心事。《意见》将困难职工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困难职工申请司法鉴定,交纳鉴定费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缓收、减收或者免收。

特困职工家庭除享受《意见》明确的政策外,同时享受城市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当相关政策救助内容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救助政策待遇作同步调整。工会对纳入城市低保且存在因病、因学、因灾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救助。

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节点在2020年。今年,我省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精准发力,目标就是力争实现到2020年底,在江苏,但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都能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实现自救脱困;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自救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将被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并得到常态化帮扶。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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