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8月29日,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命名单(2017年8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岳嵩、亢鹏两名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决定任命岳嵩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亢鹏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一年)。(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责任编辑:吴悠
今日镇江讯 8月29日,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命名单(2017年8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岳嵩、亢鹏两名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决定任命岳嵩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亢鹏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一年)。(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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