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表彰不宜过多过滥

□ 郑立广

岁末年初,许多单位都开始年终总结,并组织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先表彰的初衷应该说是好的,它可以鼓励人们积极向上,常言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树立榜样评出先进, 用先进的示范效应带动和鞭策后进,鼓舞斗志,激励大家积极向前,推动单位或行业更好更快发展。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种形式的评比、表彰活动长盛不衰,有增无减,党政工团各大系统及各子系统,自上而下,都少不了各自的评比、表彰活动,以至于出现了过多过滥的现象。

有的系统和单位设置了各种“优秀个人”“十佳”“标兵”,一些单位年终各种评选表彰下来,除少数人外,大多数人不是这方面的先进,就是那方面的典型,本应少数人是先进,最终却让少数人不是先进,表彰少数先进演变为评选少数“后进”。

对单位或行业考核评比本是衡量机关单位工作效能的一种方法,可有的上级部门将评比考核异化成对下级单位的“指挥棒”和“紧箍咒”。他们通过评比表彰,确保下级单位能“听话”。有的上级部门与下级单位之间仅仅是业务指导关系,可当下级单位不把他们设定的评比当回事,他们轻则在年终大会上点名批评,重则将评比结果通报给下级单位主管部门,迫使其重视他们设定的考核评比。

表彰活动如果过多过滥,不但起不到应有的积极作用,甚至加重了基层单位和社会负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泛滥的评比、达标和表彰也成为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的“温床”,一旦设立表彰项目,势必引发人们弄虚作假的冲动,也极易助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歪风邪气,甚至滋生出吃拿卡要等各种腐败行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并不符合评选条件,但受不正确的政绩观和功利思维驱使,仍然要去打肿脸充胖子,花钱买荣誉,甚至通过弄虚作假蒙混过关,骗得一项荣誉。

每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都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时间,而且评比太多,其影响力反而会下降。少量的评比可以起到榜样的作用,评比表彰过多,则会适得其反,效用下降,最终造成人人得先进、个个获表彰的不良局面,荣誉就会贬值,失去了其应有的创先争优、典型示范的作用。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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