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担心,你的菜我们帮着收  丹阳检察院帮助11名刑事被害人精准脱贫

今日镇江讯  日前,丹阳皇塘镇蒋墅村,60岁的老秦和老伴在蔬菜大棚旁简陋的家里,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戈建芳和10余名义工志愿者。他们一手拎着折叠小板凳,一手提着菜篮,直奔大棚,他们是来帮老秦收菜的。

2018年初,老秦两口子从内蒙古来到丹阳,打算卖菜维持生计,并帮着在丹阳打工的女儿女婿照顾外甥外甥女。不料6月份的一场变故彻底将他俩击垮:老秦的女婿李某因琐事,用刀将妻子小秦砍伤,后小秦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羁押于看守所。

案发后,孩子们成了孤儿,12岁的外甥女跟着爷爷奶奶生活,10岁的外甥跟着老秦生活。小外甥的学杂费也成了难题,老秦两口子身体每况愈下,双双病倒。

2018年11月,丹阳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了老秦的情况,专门指派控申部门检察官戈建芳、汤岚走访了解老秦家里的情况。经调查,老秦的情况属于《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规定的司法救助情形。12月,该院经法定程序,给予老秦司法救助金8万元。戈建芳还与老秦一对一结对帮扶,关注他今后的生产生活。

2019年1月初,天气越来越冷,老秦告诉戈建芳,大棚的蔬菜如不及时采摘将会全部冻死,他已经愁了好几天。戈建芳马上联系了社区矫正部门。经协商,决定由检察官带着1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公益义工志愿者帮助老秦收菜,以解他的燃眉之急。

经过4个小时的劳动,大棚里的几百斤蔬菜终于全部摘完了,老秦的眉头也舒展开来。“这些菜卖给农贸市场的蔬菜批发商,能卖个近2000元,够我们一家老小几个月的生活费了,真的太感谢大家了!”

“看到老秦一家为了生活这么艰辛,我们也一定会好好遵守法律法规,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参加完公益劳动的社区服刑人员顾某感慨地说。

丹阳检察院副检察长郑苏耘介绍,2018年以来,该院积极构建“1+N”全覆盖司法救助模式,用好用足社会公益力量,帮助刑事被害人精准脱贫。

2018年6月,丹阳检察院与该市慈善总会就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可行性问题进行3个月的会商,于同年9月会签《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对慈善公益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流程、协作方式、基金监管等作了具体规定,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特困被害人提供有效救助。在资金来源方面,该院和慈善总会专门成立“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专项资金”,分别按年度实际救助金额的40%和60%予以支出。在救助方式方面,检察院和慈善总会共同成立义工服务队,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及其他义工志愿服务,搭建起“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

据悉,自该办法实施以来,丹阳检察院已通过这种方式发放救助金16万余元,组织公益帮扶8次,帮助11名刑事被害人精准脱贫。(全媒体记者 谢勇 通讯员 杨磊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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