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正式发布

今日镇江讯  近日,江苏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正式发布,《规范》由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制定。

《规范》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场所、人员、服务、运行、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场所设立时,建议尽量靠近居民区,各活动室、功能室应与村(居)委办公区域分离;突出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功能需求,设置图书室(农家书屋)、活动室、书画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便民服务室、体育健身室等,并在户外配套设置文化广场;突出服务提供的人性化,要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采光照明满足活动需求,冬夏两季室内温度适宜,保持在16℃到26℃之间;要求全年(含节假日)免费开放,周累计开放时间应不少于42小时,还规定中心应当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特别帮助,组织开展特殊群体专项文化活动,保证他们享有同等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求设置数字文化设施,为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无线网络服务。

《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丰富了服务内容和方式,对提升基层文化工作水平和效能有指导意义,被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2018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示范项目。 (全媒体记者 马彦如 张宇华 )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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