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60多年前的 那次选举

□ 朱 云

1953年,我当时在上社村,属丹徒县姚桥区华社乡。是年3月1日,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我们村也开始组织进行选举工作,全村约有160余人家。当时派驻我村的普选工作队队长是殷旭东同志,殷队长安排在我家,由我奶奶负责他的生活。殷队长很朴素,非常敬重我的奶奶,对我也非常好,经常讲故事给我听。

那时,白天村民都要下地劳作,都是利用晚上进行普选动员工作。晚饭后,村民们陆续集中到广场,殷队长都是站在凳子上大声宣解普选的意义。至今我还记得他的宣讲:“……过去,兄弟姐妹们饱受封建与反动势力的压迫,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现在解放了,兄弟姐妹们翻了身,当家做主人了,新中国颁布《选举法》,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举行民主普选工作,兄弟姐妹们选举自己最信任的同志来为自己服务……”殷队长的这番话,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宣讲,村民们才理解。接下来是进行选民登记。那时候,有些妇女没有名字,习惯是本姓加氏。选民登记结束后,第三步根据本村户数决定候选人,经选民推荐,工作队审定朱元坤、刘六英(笔者母亲)、朱大根为华社乡人民代表的候选人。

选举是在村南一座庙里进行的。那时还没有电灯,当晚是高高挂了两盏汽油灯,把整个庙堂照得如同白昼。待选民到齐,工作人员清点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殷队长宣布:兄弟姐妹们,现在选举乡人民代表开始,选举朱元坤为乡人民代表,同意的举手。经清点人数后,殷队长讲,全票通过。接着选举刘六英与朱大根,也是全票通过。殷队长讲:今晚选举朱元坤、刘六英、朱大根为乡人民代表,均全票通过,他们任期三年,大家鼓掌欢迎选出来的三位人民代表!全场掌声热烈。并由丹徒县姚桥区选举委员会张兴主席颁发小16K纸质的华社乡人民代表证。

对于饱受封建势力压迫的农民来说,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选举。选举工作结束后,殷旭东队长调离我家。几个月之后,殷队长还特地来看望我奶奶。(编辑 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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