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下月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经营者可根据自身需求换发

今日镇江讯  昨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规范化,发挥营业执照在社会经济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9年3月1日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在照面版式设计、完善二维码功能、增加提示语三方面进行了改进。新版执照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正副本照面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在排版上进一步优化,辨识度更高,弥补了原版执照中经营范围事项表述长,而照面上字体小的缺陷。此外,对原版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升级,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连接,增加扫码获取公示信息提示语,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加强社会共治。针对经营者疏忽漏报或有意不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新版执照在副本照面上增加年报提示语,促进市场主体自律。

下月起,经我市各级法定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将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同时,登记部门提醒,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也可申请换发新版执照,请广大经营者根据自身需求换发。

据了解,本次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同步启用了新版登记申请文书。更新的登记申请文书为《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对现行《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为方便申请人填写,将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避免材料重复提交,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可通过登录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gsj.zhenjiang.gov.cn/,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查看并下载。 (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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