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镇江物管中心组织了一场培训

今日镇江讯 2月28日,镇江市物管中心组织开展开发企业维修资金申报人员业务培训,为他们培训《镇江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市物管中心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系统研发等各项配套工作,通过在报纸醒目位置连载政策解读,与江苏科技大学计算中心联合编撰培训教材,提前及时组织相关开发企业进行公益性政策宣传和上机操作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市物管中心在江科大机房开展开发企业培训活动

市物管中心在江科大机房开展开发企业培训活动

市物管中心在江科大机房开展开发企业培训活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对于房屋保修期过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镇江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2018年10月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本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科学规范。(王海 张钰龙 全媒体记者 杨镇海)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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