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家社会组织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近日,我省公布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镇江市慈善总会、丹阳市慈善总会、扬中市伟信教育发展基金会等8家社会组织榜上有名。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符合规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下一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大公开指导规范力度,督促社会组织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接受捐赠收入和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社会组织,将依法取消其相关资格。

来源:社管局

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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