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召开妇女维权新闻发布会

今日镇江讯 日前,丹徒法院联合区妇联召开妇女维权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妇女维权的工作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丹徒法院近期审结的女性维权案件中,年龄最小的一名当事人婷婷仅有16岁,遭遇继父性侵长达一年半的时间,直到女孩怀孕,才东窗事发。

婷婷很小的时候,母亲改嫁给了马某,婷婷的母亲因为经常需要上晚班,常常是马某在家照顾婷婷。随着婷婷逐渐长大,马某起了邪念,2015年中秋节前后,不顾婷婷的挣扎,对她实施性侵。之后,马某采取恐吓等方式,与婷婷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2016年10月份,婷婷被发现已经有了4个月的身孕。经过多次思想斗争,婷婷的妈妈带着她报了警。

丹徒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吴俊猛介绍说:“从卷宗侦查阶段反映的情况,这个受害人也有反抗,强烈的反抗行为,马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强奸罪,就是以暴力威胁,或其他的手段,违背妇女的意愿,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本案在审理时,法院依法从重量刑,最终判处被告人马某8年6个月有期徒刑。

发布会上,丹徒法院还公布了其他9起妇女维权案件:有女性婚内多次遭到丈夫辱骂和殴打的,有女缝纫工联名讨要欠薪的。近年来,丹徒法院在女性维权案件中,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原则,在安排资深法官专门审理的同时,还选择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丹徒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眭咏梅表示:“法院一方面,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家庭暴力等家庭成员的刑事犯罪行为,对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等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予以打击;另一方面,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简单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婚姻家庭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通过小额速裁程序快审快结。”(谢勇 吴安娜)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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