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金山网讯 昨天,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长张叶飞到会提请人事任命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范围内的第一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结构完整、表述清晰,具有镇江特色和可操作性,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会议要求,围绕《条例(草案)》适用范围、传承保障、代表性传承人认定、退出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面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聚力创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办理目标,特别是要在政策精准落地、产业区域布局顶层设计、深化项目审批“放管服”改革方面,加大推进力度,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力振兴实体经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审判水平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下转2版)

(上接1版)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处理好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的关系,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完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高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镇江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王常生、岳卫平、陈琳,秘书长丁羽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孙晓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章纯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列席会议。(熊先楚 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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