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增殖放流 恢复长江生态环境

©原创 马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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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2019年3月21日,京口法院联合扬中市检察院、扬中市农委在长江扬中江段流域放流两千多斤三千余尾成鱼。据了解,近年来京口法院行政环资审判庭办理了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规定,对非法捕捞人员收缴鱼苗增殖放流费,此次放流活动使用该费用购买成鱼。全媒体记者 马镇丹 通讯员 汪云 张晋毓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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