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昨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购房补贴窗口了解到,我市购房补贴政策将于3月29日截止。
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购房补贴窗口负责人做出以下提醒:在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签订购房合同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或者未竣工交付(期房)的或已交付但在截止日期前未能及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请于3月29日之前前来办理完毕,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不予补办。(全媒体记者 张琼霞 崔晓婷)
编辑:陈希璇
今日镇江讯 昨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购房补贴窗口了解到,我市购房补贴政策将于3月29日截止。
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购房补贴窗口负责人做出以下提醒:在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签订购房合同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或者未竣工交付(期房)的或已交付但在截止日期前未能及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请于3月29日之前前来办理完毕,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不予补办。(全媒体记者 张琼霞 崔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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