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家禽成性不悔改 老汉频繁被偷后欲哭无泪

今日镇江讯  很长一段时间,丹阳开发区某村里的鸡鸭总时不时丢失。偷鸡贼陈某某总能趁村民午休之际,潜入棚内,无论是家养的还是圈养,都成了陈某某的猎物。28日,丹阳检方介绍,丹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近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检方承办检察官介绍,陈某某自幼母亲离家出走,父亲患有智力残疾,一直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小学毕业后,陈某某便整日在村上闲逛。附近村民看其家中困难,主动介绍其去村中的废品收购站工作。但由于文化水平低,又缺乏管教,还未成年的陈某某很快沾染上了偷窃的不良习气。还是在工作期间,陈某某就时常小偷小摸,主要就是周边乡邻的鸡鸭鹅等家禽。

2016年至2017年,刚刚年满18周岁的陈某某,就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8年9月,刚刚刑满释放回到家中的陈某某,丝毫没有帮助年事已高的奶奶承担起家中重担,却又故技重施,陷入了反复盗窃的怪圈。此次,附近村庄的鸡鸭又再一次成为其“猎物”。

“我养的鸭子两年来被偷了三次,最多的一次被偷了14只,当时这些鸭子都有八九斤重了!”受害人张大爷,一脸心酸地告诉检察官,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检方查明,出狱后的4个月时间里,陈某某作案9起,小到一包香烟、一只草鹅,大到数十只散养鸭、圈养鸡,都没能逃脱出他的魔爪。成功得手后,陈某某便沿途将这些鸡鸭低价转卖给过路行人,换取现金去网吧消费。

后经价格部门鉴定,被盗的家禽及其他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

经审查,丹阳检方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数额较大,且有犯罪前科,系累犯,依法构成盗窃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讯员 贡淑婷 王蓉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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