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江地委的成立

市史志办

中共中央华东局对镇江的解放和接管十分重视,渡江战役之前,就决定由三野第八兵团党委与华中二地委共同接收镇江。1949年2月下旬,成立镇江区接收筹备委员会,陈光、韦永义分别任正、副书记。

1949年4月23日,镇江解放当天,经中共华中工委批准,中共镇江地方委员会(简称中共镇江地委)和苏南行政区镇江专员公署在扬州正式成立,陈光为地委书记,韦永义为第一副书记、曾涛为第二副书记;刘烈人为专署专员,何冰皓、王培英为副专员;吴光明、陈云阁、储江、康迪、许符实、沈毅等人为委员。

镇江地委、专署分别为苏南区党委和苏南行政公署的派出机构。原镇江县划分为镇江市和丹徒区,城区及近郊属镇江市,余为丹徒县管辖。4月26日,苏南行政公署决定:镇江专区辖镇江市和丹徒、丹阳、句容、扬中、江宁、溧水、高淳7县,全区人口235.5万人。

在中共镇江地委的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领导镇江人民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民主建政。废除保甲制度,改造和建设基层政权,划分为乡,乡以下设行政村,村以下设若干行政小组;实行警政合一体制,建立4个公安分局,各分局管辖若干派出所,行使基层政务和社会治安双重职能;建立居民小组和户口段,配备户籍警管理。二是拥军支前。成立镇江行政区支前司令部,各县相继成立支前大队,向前线支援民船、海员、干部、后勤人员、粮食、柴草、马料、弹药等。三是剿匪肃特。发出《关于建立地方武装与肃清残匪的指示》《加紧剿匪肃特,切实保护国家资财,保卫生产指示》,严密组织剿匪,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政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抗洪救灾。组织抗击暴雨、台风、蝗灾等工作,扶助灾民渡过难关。五是稳定金融。面对恶意操纵的三次涨价风潮,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混乱的金融货币和市场物价,建立起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为解放和接管上海,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贡献。

中共镇江地委的成立,标志着新政权组织在镇江诞生,深刻改变了镇江人民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镇江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镇江历史的正确和书写,为镇江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戴芸 编写 张国平 审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