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

◎张叶飞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整体来看,这项工作艰巨复杂,呈现出“急、难、广、重”4个特点:“急”,就是时间急。最近的论证上报时间节点是3月15日,时间非常紧迫。“难”,就是整治难。今年要基本完成117个项目整治任务,一些长期积累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广”,就是涉及广。涉及8个市、区,15个乡镇、街道;涉及水利、发改、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涉及大大小小近100家单位。“重”,就是极端重要。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认清差距,一定要紧张快干、攻坚克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思想认识必须到位

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是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长江经济带的重大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市上下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聚起强大合力。

一是讲政治,不讲条件。2016年1月5日、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对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长江经济带作为国家战略,监管要求越来越严,问责力度越来越大。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确保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不找任何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不留任何退路,全力以赴加以推进。

二是顾大局,不畏艰难。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流域性工程,沿江各市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都站在同一个舞台上,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反映出一个地区干部的思想觉悟和能力水平,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形象。2月13日,市委惠建林书记在拜访长江委时,长江委主任马建华要求镇江市提前完成整治任务,争做全流域和江苏省的榜样。对此,惠书记提出明确要求,确认要拆除的项目,6月底前必须整治完毕。因此,无论多难,都要不畏艰难;无论多难,都要迎难而上;无论多难,都要攻坚克难,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是看长远,不计小利。各地各部门要学会算账、要学会精打细算。比如,有的项目整治,虽然会带来短期阵痛,但有利于转型升级,有利于长远发展,“长痛不如短痛”;比如,有的项目即使能够保留下来,但随着长江大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迟早要拆,成本肯定更大,“晚拆不如早拆”;再比如,有的项目明显不符合政策要求,还试图去做论证,“做了不如不做”。因此,该拆的要狠下决心,不能再有半点犹豫。

工作推进必须到位

各地各部门要掌握实时进度、制订科学方案,实行挂图作战、挂号推进,确保整治成效。

一是目标要心中有数。今年117个项目要基本整治完成,确定拆除的项目6月底前要完成整治,这既是“目标责任书”,更是“军令状”,必须不折不扣完成。2018年的项目要尽快扫尾,高新区大通重工项目、扬中市江滩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要细化推进,确保3月底之前整改到位。位于生态敏感区的5个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指导,3月5日前完成项目甄别,对是否保留及规范管理予以定论。

二是方案要科学管用。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各地主要领导要对每一个项目逐一过堂、现场推进,逐一制定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必须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明确具体的政策依据和关键抓手,明确具体的验收标准和问责办法。

三是时间要分秒必争。所有需要论证的项目,要对照3月15日、4 月15日的时间节点要求,成熟一个上报一个,预留更多的审核时间;未按时间节点提交评估报告进行论证审查的项目,一律依规拆除。5月5日前,各地要将清理整治方案正式行文上报市政府。确认拆除的项目,要及时整治,“紧前不紧后”,能快则快,避免被动。

四是成效要绝对过硬。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项目,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治标不治本,确保不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治的项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水上构筑物要全部拆除,岸上的设施要全部清运,具备复绿条件的要复绿到位,整治结果要符合国家长江办要求、符合各类政策要求;对潜在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排查,能一并整治的,一并带到本轮整治范围,杜绝后患;对所有项目,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最严格的动态监管,常态化推进长江岸线治理,确保违规项目零发生、零容忍。

责任落实必须到位

推进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一盘棋”思想,上下齐心、众志成城,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一是落实好属地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八个板块承担主体责任,属地“一把手”负第一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推进,所有上报的论证评估报告、整改方案必须严格把关,整改措施必须实际可行;所有列入拆除的项目,必须不折不扣、按时按质拆除取缔到位。涉及的乡镇、街道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落实好部门责任。各级发改委(长江办)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水利部门具体牵头做好方案上报、论证审查等工作,及时督促项目权属或运营单位开展防洪影响论证工作并完成审查;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岸线整治的督促和业务指导。

三是落实好企业责任。在座的企业家、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都是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的,希望大家提高站位,配合好政府工作,有矛盾坐下来一起商量,有困难政府会酌情研究。

四是落实好督查责任。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已经完成的项目,实行全面复查,统一核验;正在推进的,加强调研指导,加快推进论证或整治工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市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参加,挂牌督办整治不力项目,严肃问责失职渎职行为。

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摆在压倒性的位置,担当履责、攻坚克难,全力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长江大保护作出应有贡献!

(本文根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叶飞在长江干流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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