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京口是镇江主城区,辖区内中小学众多,承担了镇江城区约40%的义务阶段教学任务;辖区内分布8所本科及职专院校,在校生超过10万人。针对辖区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状况,市检察院、京口检察院坚持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全面的司法保护。

28年来,在我市两级检察院的努力下,一代代未检人久久为功,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上薪火相传。京口检察院先后被表彰为江苏省首批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命名为镇江检察机关首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立足职能,建设信息化办案场所

早在1991年4月,京口检察院就率先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组”;2012年8月,成立了镇江市首个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7年7月,在全省率先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集中办理镇江市京口区、丹徒区、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

随着未检集中管辖的深入开展,原来的办案场所已不能适应未检办案的需要。为此,京口检察院院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坚持一切立足于“用”的设计思路,于2018年5月建成了1500平方米的“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力图让涉罪青少年切切实实受到教育感化、让来受教育的其他青少年群体能知法懂法守法,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整个司法保护中心分为思齐法治教育长廊、未检综合办案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互动体验馆、雨露工作室四个部分。其中,深受青少年喜爱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互动体验馆模块,以开展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设置体感抢答、VR案例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多媒体装置,用未成年人愿意听、听得懂、学得进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近一年来,共接待未成年人30余批2000余人。

改革创新,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

“司法保护中心不是专供上级参观的场所,而是服务办案、服务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未检部门负责人董露告诉记者,集中管辖以来,检察院依托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25次,犯罪记录封存20件,不起诉14人,开展不起诉、不捕宣告训诫6人,不捕不公开听证1件1人,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亲职教育19人,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2件3人。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背景下,京口检察院不断强化未检队伍配置,设立了专门的未检办案部门,以专业化团队为先导,不断巩固未检工作的载体。目前,未检部门配备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辅助人员4名,未检办案组被列为全省首批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对象。

作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民行、刑执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院,京口检察院成立了刑执和民行专业化办案组。2018年6月,针对学校周边存在售卖不合格、有害“水晶泥”的问题,检察院向市场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内三无“水晶泥”制品售卖开展集中监管整治行动。

为保障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官们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保护行动,对辖区中小学周边的40余家早点铺进行暗访调查,对发现的一件制售含铝添加剂超标的“毒油条”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立案侦查。

健全机制,开展精准化司法保护

精细化程度不高一直是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的痛点。2018年年初,京口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对集中管辖下的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征得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在该院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进行询问,目前,已开展一站式询问8次,基本实现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只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一次的目标,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

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里还建设了全省首个独立的未检档案封存室,集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卷、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卷以及含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信息的民行案卷进行专柜封存,通过专人管理和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未经法定程序不予公开。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目前,检察机关已实现了辖区内16所中小学信息联络员和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专项开展高中女生自护、网络犯罪、防诈骗、校园欺凌、假期安全等普法教育10余场,受众一万余人;开通了全市首个未检微信公众号“京口未检”,自2017年7月以来,向在校生及社会各界推送未成年人法律案例分析160余期270余篇……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常态普法、精准帮助。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检察院、京口检察院将继续秉承专业化发展方向,健全完善未检工作格局,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积累基层实践经验。(记者 谢 勇  通讯员 王俊爽 夏梦珂)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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