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相利用汽车骗人钱财

今日镇江讯 35岁的朱某和29岁的荆某是老乡,平日里两人有个共同的“爱好”——赌博,这几年,两人都输了不少钱,还欠了不少外债,跟家里人都闹翻了,于是便不谋而合,想着弄点儿钱翻本。

荆某有一辆桑塔纳轿车,朱某便和荆某商量,把车子抵押给朋友王某,“借”点钱花花。但是荆某之前已经向王某借了好多钱,到现在还一直没还清,如果还是以他的名义去借,肯定不可能借到钱。2017年2月份的一天,朱某和荆某思来想去,恰好看到路边有制作假证的小广告,便试着拨了电话,购买到一本印有朱某姓名的“行驶证”。

有了行驶证,朱某和荆某又配了一把汽车钥匙。之后,两人就开车到王某的公司,向王某借款3万元。得手后,朱某给了荆某六七千元好处费,剩余的都留给了自己。

看到车子“生钱”这么容易,朱某和荆某就商计着再干一票。2017年3月,他俩故伎重演,这次没有自己的车子,就去租了辆车,又通过同样的方式伪造了“行驶证”,配了车钥匙,从另一被害人刘某某处“借”到了2万元。

案件移送到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朱某、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判处荆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  (通讯员 杨磊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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