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0家企业获奖励4000多万元

今日镇江讯 我市企业的创新研发再添动力源。记者18日从市科技部门获悉,省科技厅公布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奖励名单,包括恒宝股份、力信能源等,我市共有470家科技企业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奖励资金4210万元。伴随资金的落地注入,我市企业的自主研发将获得源源不断的强力支撑。

盘点省级奖励资金,其中市辖区191家企业获得1408万元,丹阳市128家企业获得1584万元,句容市40家企业获得152万元,扬中市111家企业获得1066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获奖励100万元、最低1万元。奖励名单中,我市一批长期专注研发致力转型升级的企业赫然在列,包括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获奖100万元,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新兴企业获奖50万元,镇江赛尔尼柯自动化有限公司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奖30万元。

该项奖励旨在落实江苏省“科技改革30条”,是一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普惠性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获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基本条件包括: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当年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值得注意的是,享受此项奖励补贴,企业不需要做任何申报手续,直接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根据税务系统中反映的企业日常研发投入数据进行筛选。

市科技局高新处有关人士表示,实施研发费用奖励补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切实让创新研发企业享受到科技创新“政策红利”,有效帮助企业实现降成本,进而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陈志奎 许定星 钟静茹)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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