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内划破脚,小麻烦却烦恼不断 市民:不签协议拿不到医药费

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民肖先生向京江晚报反映,他在一家酒店游泳池被划破了脚,产生了100多元的医疗费用,虽然数目不大,但酒店方面一拖再拖、变更赔偿条件的做法让他很不满意。

肖先生告诉记者,4月3日晚6时左右,他来到喜来登酒店游泳池游泳,突然感到脚底疼痛,发现脚底不知被何物划出伤口,流了血。之后肖先生回家,一开始以为没什么事,但他走路时疼痛难忍,且考虑到在游泳池中受伤怕细菌感染,便于4月8日到医院就诊。诊断显示,他右足跟腱处见一1厘米不规则伤口,已结痂,输血四项检查均正常。医生建议他休息三天。

于是肖先生据此向酒店方提出赔偿,一是支付116.15元医药费,二是支付三天误工费。让肖先生不满意的是,几天后,他向酒店方询问此事,对方称以为他不去要赔偿了,肖先生告知对方仍要赔偿,对方称要再走流程,让肖先生等一等。

之后酒店方让肖先生提供单位误工证明,三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等,肖先生提供不出,“我受伤之后是清明假期,我正好休息了,所以没有请病假。”于是肖先生放弃此项诉求。过了几天,对方让肖先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肖先生提供了,但对此不满意,“万一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怎么办。”于是,肖先生要求在身份证上写上仅用于此次赔偿证明内容。

4月17日,酒店方答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医药费支付给肖先生。然而到了4月23日,对方拿出一份和解协议要肖先生签署,内容是,肖先生收到医药费同意和解不再追究此事,“酒店方说我不签协议的话,他们就不给我医药费。”肖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拒绝签署。

泳池发现损坏处

4月24日下午,记者陪同肖先生来到喜来登酒店。游泳池负责人卜经理带记者来到游泳池,告诉记者肖先生脚被划破后,他们对全池进行了检查,发现一处排水口损坏,一块瓷砖破损,目前已将两处更换。房务经理朱先生说,肖先生如果觉得协议内容不合适,可以告诉酒店方他想要的内容,待酒店法务看过后,双方协商重新拟订一份协议,双方认可后签字即可。于是,肖先生现场写了一份协议,诉求有两点,一是希望对方表示歉意,二是如果因身份证复印件发生个人信息泄漏造成损失的话,酒店要承担责任。朱先生说,他会尽快给法务查看,有消息的话告诉肖先生。

25日下午,肖先生告诉记者,双方已就和解内容达成一致,酒店同意支付医药费并表达歉意,肖先生对此满意。(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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