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知识创新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越来越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激励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保障,而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全面分析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建立健全体现知识产权价值和鼓励创新的裁判方式,优质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97件,审结661件,结案率94.84%。其中民事案件682件,刑事案件15件。在审理的697件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案件226件,占比32.42%;商标权案件444件,占比63.7%;技术合同案件11件,其他案件如不正当竞争、企业名称纠纷等案件共计16件。

司法创新保障知识创新

两级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尤其对制假源头、恶意侵权和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推行精细化裁判和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方式,净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11月9日,市中院与市公证处联合召开《公证服务知识产权诉讼研讨会》,有效提升行为保全公证服务质量,更好地对接知识产权审判。

两级法院还积极开展“惠民暖企”法治行等活动,送法入企,如去年走访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座谈会,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受到相关企业好评。另一方面,深化司法公开,通过庭审直播、邀请代表委员、业界代表庭审观摩并在庭后座谈、裁判文书上网、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

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系列活动期间,市中院都会召开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向社会公布我市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过司法公开及法制宣传,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让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立司法权威,警醒即发侵权行为,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加强联动建立多元机制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多、矛盾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的现实,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调解规律,创新调解思路,完善调解方式。特别是对于涉及范围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关联案件以及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法院不断加大调解撤诉工作力度。通过上下级法院联动、与行业协会配合、关联案件统筹考量等多种方式,以合促和。

两级法院不断加强与知识产权联席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强化与工商局、侨联、工商联、仲裁委、行业协会等多部门的沟通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8年9月26日,市中院与市侨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细则》,设立了镇江市涉侨纠纷调解中心。12月 8日,市中院与市工商局联合召开镇江市第四届商标疑难案例研讨会暨知识产权培训,邀请省法院、省知识产权局领导传授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知识,有效提升镇江商标案件审判能力。12月18日,市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优化法治环境座谈会,主动听取地方民营企业家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

坚持主线提升审判能力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介绍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对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最严格保护的工作主线,着力提升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两级法院将牢固树立最严格司法保护的理念,根据法律和事实证据进行精细化裁判,精准审理涉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从制度上解决赔偿难、赔偿低问题,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技术领域和关键行业科技成果的保护,运用合理使用、先用权抗辩等平衡机制,统筹协调好加强保护与营造创新发展空间的关系,以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健全司法主导机制,通过完善诉讼证据制度、繁简分流机制、监督指导机制等,切实提高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联合调研和业务研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记者  谢勇 通讯员  孔金燕 常文金)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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